危旧房改造政策规定
生活常识
2024-04-12
其一:改造补偿遵循原则
1、以人为本、民生优先
在改造时要以棚户区用户利益为重,妥善解决棚户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,在政策上可以给予倾斜及合理照顾,促进我市住房保障系的建立,确保“住有所居”。
2、公开公正、和谐改造
在改造时要依法保护房屋改造居民的合法权益,做到大家参与、社会监督、阳光操作,减少改造时的矛盾和纠纷。
3、统筹兼顾,合理补偿
在改造时,要根据当地情况因地制宜,处理好房屋改造时的各种利益关系,既要让拆迁困难家庭得到利益和实惠,又要合理的控制成本,让改造政策兼顾合法性、合理性。
4、统一性和连续性。
改造政策要与国家、省、市政策一致,注意新旧政策衔接,让改造更有连续性和稳定性,既要有利于改造政策推进,又要让拆迁工作顺利的进行。
其二:房屋拆迁补偿规定
1、用户可选择货币或产权调换补偿。
2、货币补偿的,具体金额要根据房屋位置、用途、大小、成新等因素估价确定。
3、产权调换的,根据“拆一还一”,加结构差价的方式进行,由拆迁房重置价格与产权调换房建成成本结算差价。被拆迁房屋面积在70㎡以下的部分,免交结构差价。超出旧房面积的,可按照综合建设成本交纳购房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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